鹧鸪天
窃杯女子
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
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
在我国古代,所有驻有官府机构的城市在晚上都实行宵禁,城门紧闭,不得进出。
但至了唐代,京师于正月十五前后例行解禁,称“放夜”。
自玄宗开元时起,元宵节放灯火三夜,至宋太祖开宝年间又加两夜,即从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八,称“五夜元宵”。
宋徽宗宣和年间的一个元宵节,汴京(今河南开封)照例挂出了大量的各种花灯庆祝游赏,并下令准许百姓们自由观看。半夜以后,徽宗皇帝十分高兴,下令赏观灯的百姓每人饮酒一杯。
有一位妇女喝完酒后,将盛酒的金杯藏在怀里想带走,被侍卫发现,押到皇帝面前听候发落。
徽宗皇帝问她:“皇帝赐酒是莫大的恩典,为何还要偷走金杯?”
那个妇女说:“我和丈夫同到鳌山下看灯,在人堆里与丈夫失散。蒙皇上赐酒,我饮后面带酒容,又不与丈夫一起回家,怕被公婆责怪,所以想拿皇上的金杯回去作为凭据。我作了一首词《鹧鸪天》,请皇上过目。”
徽宗皇帝读了这首《鹧鸪天》后,觉得词写的不错,偷杯的理由还算充分,于是想将金杯赏给这位妇女。
当下教坊大使曹元宠奏道:“刚才这妇女写的词,恐怕是她丈夫预先草拟好的,用来骗陛下的金杯。可以当面命题,让她撰词。如果作得出,再赐与金杯;如果作不出,依法处置。”
徽宗皇帝准奏,下令让妇女以金杯为题,《念奴娇》为调,再作一词。那妇女领了圣旨,口占一词道:
桂魄澄辉,禁城内、万盏花灯罗列。无限佳人穿绣径,几多妖艳奇绝。凤烛交光,银灯相射,奏箫韶初歇。鸣稍响处,万民瞻仰宫阙。
妾自闺门给假,与夫携手,共赏元宵。误到玉皇金殿砌,赐酒金杯满设。量窄从来,红凝粉面,尊见无凭说。假王金盏,免公婆责罚臣妾。
徽宗见了此词,龙颜大悦,不许后人援引为例,将金杯赐给那个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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