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词学会四届七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了部分人事调整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林峰同志因家住远郊不能坚持天天上班的实际困难,而提出辞去学会秘书长一职的请求;决定刘 庆霖同志任学会副秘书长、代秘书长,待下次常务理事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予以追认。
二、决定刘庆霖同志兼任学会办公室主任,沈华维同志调任学术部副主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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