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2月27日宣布设立每年12月3日为国家公祭日,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每年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闻之,有感。
忽传“两日”振人心,
大政方针泾渭明。
血案惨绝天地暗,
同胞悲愤山河昏。
八年抗战功勋著,
亿万军民壮志凌。
倭寇野心应收起,
泱泱华夏雄狮醒。
2014年2月28日
忽传“两日”振人心,
大政方针泾渭明。
血案惨绝天地暗,
同胞悲愤山河昏。
八年抗战功勋著,
亿万军民壮志凌。
倭寇野心应收起,
泱泱华夏雄狮醒。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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