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一国先,
底线原则在主权。
人大释法遵宪制,
依法治港保长安。
底线原则在主权。
人大释法遵宪制,
依法治港保长安。
注释:
注: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否则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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