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苦苦地追寻诗神缪斯而难得一见却又痴心不改一样,至今我依然顽固地认为:分行排列的文字不等于诗,名词概念的堆砌不等于诗,无病呻吟的“哇哇啊啊”依然不等于诗!……
诗是什么?
诗言志。但这并非要人去图解政治,移植口号,照搬生活,说教人生。诗言情。但也并非要人扯破嗓子去喊那虚虚飘飘的豪言壮语,抑或洒几粒哭哭啼啼的缠绵泪滴。
诗,是文学的最早和最高形式。对此,似乎已经没有了争议。诗,是多元的复合体,企图用一两句话、一两篇文章去解释它,那是天真和幼稚;企图以庸俗、简单的方式去对待它,更是对诗的一种亵渎。
诗,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对于男人,它是拽着七彩裙裾飘然而至的“魔女”;对于女人,它是刚健雄壮风流倜傥的“魔男”。那诱惑,曾经使多少人为之倾迷。它以出奇的意境、情境,使人的眼睛像在碧波里发现一朵婷艳的红莲,不禁惊讶于这艺术王国的美;又有人说,它以淳厚的真情使人的心灵像被弹拨的琴弦,不由沉湎于情绪的跳跃;还有人说,它以独到的见识,使人的认识在夜的原野忽见远方一烛跳跃的火焰……诗就是这样,它以自己特有的魅力,“把人的眼睛弄亮,把人的想象激活,把人的情绪激动,把人的心灵点燃”……
这些话,出自颇有见地的诗论家阿红先生之口。他的话,我信。
前些年老诗人阿红曾对我谈诗。他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纽约的一个寒冬里,有位盲丐胸挂字牌,上书“自幼失明”,沿街乞讨。过往行人视而不见,肯施舍者寥寥无几。有位诗人给盲丐的字牌换了句话,于是许多人便慷慨解囊。盲丐不解,问诗人写的什么话,诗人说:“春天要来了,可我不能见到它!”
这话的区别在于,“自幼失明”,是说明眼睛失明和失明的时间;“春天要来了,可我不能见到它”,说的是失明人的痛苦心灵。于是,它便拨动了人们心灵的共鸣之弦。
这里,诗人只用了一句话,很凝炼,堪称以少胜多,以一当十。假如它呈示给人们的是曾被一位伟人斥责过的老婆娘的那条“裹脚布”,其感染力还会是这个样子吗?
诗,毕竟不是散文,不是小说,更不同于新闻报道。诗就是诗,它需要凝炼,因凝炼而需要含蓄(并非晦涩)。为人贵直,为文贵曲。古人论诗曰:“直说易尽,婉道无穷。”含蓄是诗特有的艺术手法,含蓄是待放的花蕾,可使人产生由此及彼的联想,可留下空白供人想象。因为,任何一件成功的作品都是读者与作者共同创作完成的。
作为文学最高形式的诗,就其表现手法而言,不只是要凝炼、含蓄,还有很多很多,比如构思,比如角度,比如形象思维,比如意象空间的营造……同时诗也需要包装——需要语言的美。还是阿红先生说得好,正如一个人要去会客,需要修修边幅一样。因此,锤炼诗句也是为诗之道。很难设想,一个连语言都没能过关的人,会写出什么像样的诗来。
诗一旦发表,就属于社会,切莫把它当成私产儿戏之。因此,用分行体“言志”或“言情”的诗人和写诗的人们,理应经常拍拍脑门,想想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每一个已经出世或即将出世的“宝宝”。
诗,不仅仅是悬挂在人类脸颊上的一颗泪珠;诗,不仅仅是建筑在心灵深处的那间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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