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我们听惯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长远利益至上”。不错,个人利益或眼前利益要牺牲、要服从于前者;然而,却不意味着可以被漠视、被侵犯,甚至被践踏。假若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国家公民个人利益得不到基本保障,那么国家利益又何在?
众百姓,保障必须法令;
赋税首推时下盛,谁知民已病?
强调国家神圣,一己之私皆摒;
倘若维权凭侥幸,谈何优越性?
注释:
附格律:
⊙⊙▲,⊙●◎○⊙▲。⊙●⊙○○●▲,◎⊙○◎▲。
⊙●◎○⊙▲,◎●◎○⊙▲。◎●◎○○●▲,◎⊙○◎▲。
(注:○=平●=仄△=平韵 ▲=仄韵 ◎=本为平声韵,亦可用仄声 ⊙=本为仄声,亦可为平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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