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树叶从眼前飘落
这让我想起奶奶,她
带着叹息,试图擦去
我额头上的一簇冰冷。
而此地,把五座春天
和五把秋天串成一串
的小街回不到真的家。
我看到的都是陌生人。
他们每日更新,如同
摊上水果。他们鸣笛
或以脚步鼓动他们的
生活。他们偶尔停下,
打个招呼,在鲜艳的
橙子升起的金字塔前
在各种形状的灯涂抹
的深浅不一阴影里我
走得更急。
▌雷武铃点评:
评肖磊的诗《一片树叶从眼前飘落》
这首诗按照古诗的“善于布置”来说,是做得非常不错的。整个诗从开头眼前飘落的树叶,想到奶奶,她冬天的时候用温暖的手抚摸刚回到家里的小孙子冰冷的额头。然后回到城市,住了五年了,家门前的小街,总是从这条路回家。但路上的人都是陌生人。摆摊的和路过的陌生人。起(眼前树叶),承(想起奶奶),转(对比,而此地),合(这个合是一个发展的合,不是我回家,而是用两个“他们”,指出路边人、城市中所有无名人的生活状态)。整首诗起伏变化,最后消隐,结构发展非常完整。还有细节也抓得很好:回忆中的奶奶爱抚从外面回来的小孙子的额头。现实中的家门前小街的路边水果摊,路边的行人。这种细节是一种发现,对生活的发现。这些细节很动人,很真实。整个诗的语气把握也很好。其中有一个句子很有力:“我看到的都是陌生人。/他们每日更新,如同/摊上水果。”第一句的节奏肯定、干脆。没有多余的情绪,但感情都含在这种语言的稳定之中。第二句也一样,“他们每日更新”,这个修辞很好。接下来下一句非常好,即是比喻又是实景:街边水果摊,既承前又启后。因此这三行非常好。总之,从结构,细节,修辞看来,这是一首成熟的、非常不错的诗。我尤其想强调的是年轻诗人的诗中,结构能做得这么好的真不是很多。
但还有一些细微之处,我想以自己的趣味来挑剔一下,算是给年轻诗人一点提醒和参考。我们来看诗中的这么几行:
而此地,把五座春天
和五把秋天串成一串
的小街回不到真的家。
这里“五座春天”“五把秋天”,这个量词“座”和“把”很违和,很突兀。这肯定是诗人有意的,费了很大劲才决定这么用的。因为通常这都是很不起眼地用“个”。我们都知道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诗人对语言的追求如何强调都不过分。诗人在语言上怎么努力都嫌不够。但就这几行来说,我觉得诗人在语言上的使劲没有使对地方。在不需要的地方、没法使劲的地方,使出了吃奶的劲。而在最需要的、该使劲的地方却甚至想不到要去使劲。这涉及到对新诗语言的理解和把握的问题。
在我们的古典诗歌的语言神话(诗话)中,有很多“炼字”的故事,“一字之师”的故事。王夫之对此表示过不以为然。但人们对此津津乐道。年轻人多少会受这种传说的无形影响,把修辞的焦点集中于字词上。总想在字词上出人意料。字词在古典诗词上有着特别的需求和效果,因为它形式的特别要求。也因为诗句的一致性太高了,能出新意的通常只剩某个字词了(有攻击毛泽东诗词抄袭古人的网文,其实不了解这点,不了解古诗中有“无一字无来历”,“点石成金”,“夺胎换骨”的一路传统)。但就诗歌语言和一般散文语言而言,即使在古诗中,诗歌的特别之处也是在句子,或者说特别的句法。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杜甫的《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尘埃不见咸阳桥”这个句子,按正常语法(在散文中)来说,比如一个外国人可能就会把它理解成“尘埃”(一个人名?)不愿意、拒绝去见“咸阳桥”(另一个人名?)。但熟悉中国古典诗歌的人一读就明白这句是承接上一句的,意思是车马人群纷乱杂沓,扬起的灰尘遮没了视线,连咸阳桥都看不清了。更不用提“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种典型的诗歌句法了。就是说中国古典诗歌在语言上的发展,不仅仅突出在单个字词意味的最大开发和巧妙使用,更主要的是它隐含的对整个语言句法的改变,它所提炼出的特别句法,使诗句的表达能力得到了特殊的提升。古典诗歌的句法从汉末到杜甫一直到宋诗的发展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的线索,这里无法详述,且留待以后细说吧。总之,诗歌句法比单独用字可能更隐晦,但炼句(句法)是比炼字更深远的问题。
因此,新诗的语言不仅仅是单个词的出新问题,更重要的是句子的句式的开发问题。年轻诗人更多的会被一些著名诗句吸引,但主要是被这些诗句的意义,特别深刻动人的意义吸引,激发出也要写出同样激动人心的诗句的心愿。但我这里要强调的是句式,句子的形式,就是句子的组合方式,句子中各部分的关联方式,也涉及句子承上启下的勾连。让句子本身活泼起来,富有生气,让句子本身富有戏剧性的办法。这点是很多诗人所忽略的。很多新诗的语句很单调,句与句是断裂的。不是意思的断裂,而是语言关系(形式)的断裂,很生硬地并列或推进。我觉得这种句式的探索可能才是当代诗歌语言的要点。新诗诗人通过努力,也能开发出一系列的新诗句法,就像古诗句法一样,让新诗语言真正的丰富起来。
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个分成了三行诗的句子:“而此地,把五座春天/和五把秋天串成一串/的小街回不到真的家。”小街前面的定语很长,整个句子的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非常单一,呆板,句子本身很累赘,读起来生硬费劲。诗人的语言努力只是用于“五座春天”“五把秋天”,这是最表面的最简单的语言效果。句子本身没变。这相当于句子本身还是笨得要命,非常单调机械,而认为只是改变几个特别突兀的词,就可以了。那样太难看了,就像脸上生硬抹了一把化妆品,又都没抹开。语言的努力不能停留在这么简单的层面。我们需要调整这个句子的句式,这句子的各部分的组合关系,调整句子本身的结构与组合,建立句子内部各部分之间新鲜与新奇的关系,使整个句子变得活泼、生动,充满活力。现在我们来尝试把这个句子的句式改变一下:而此地,这条小街把五个春天/和五个秋天串成一串, 却无法/回到真正的家(或:把我领回真正的家)。当然,这改变只是指出方向,具体细节可以再仔细推敲。这样改变句式,让小街真正承担起主语,建立起与五个春秋、我还有家的关系,让这种关系有一种自然而然的戏剧性对比关系。这样这个句子本身就生动活泼起来了,不再那么生硬。
以此为例,再讲一点一般性的诗歌修辞原则。就是写诗的时候,要注意在不必要的地方,不要过于生硬地去追求出奇。不能在五个春秋,这个量词上使大劲。这是一带而过的地方。修辞的力气要用在当用的地方。该朴实的地方朴实,该平淡的地方平淡,该出奇的地方出奇,该使劲的地方使劲。不能到处使劲,瞎使劲,乱使劲。最好使劲的地方别人都不觉察。而不是使一点劲全在表情里体现出来了。一首诗里面,有朴实平淡,交代过渡的地方,有准备的地方,有戏剧性爆发的地方,有焦点。该收就收,该放就放。在语言修辞上。注意修辞是为了凸显内容,而不是为了语言本身突兀。修辞一定是为了内容本身,为了准确表达的意思,而不是为了单纯的语言效果。这种语言效果必须是自己需要的。单纯的修辞是没有什么大意义的,僧敲月下门,僧推月下门。其实不关紧要。关键还是一首诗整体的内容,整体的效果。不能光是外家拳脚,还要有内功支持,就是一些隐含的义理逻辑的支持。语言在注意外部效果时,更要注意内在功夫。要全面理解语言力量的来源。事实(证据)和逻辑的力量总是强过修辞(誓言)和情绪的力量。今天新诗的语言资源大致有三:一是生活中饱含经验的活生生的语言,很有表现力,也有生活气息。二是古典诗词中,一些词语精炼、准确的典范,惊人的用法,特别是一些虚词用法和句法,高效率的语言。三是翻译以及当今诗歌的用法。大多数人的语言来自第三者。当然,这三者都需要鉴别。
我想说的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抓住内容(生活)中的诗意点的问题。这首诗中,我觉得有一处抓得稍嫌不够,有一处抓得稍嫌过度。稍嫌不够的是写奶奶爱抚我的额头那处。这里的叹息一词作为奶奶形象的细节非常好,但对于情境和情感又觉得不够准确。主要是没有情境。显得生硬,没来由奶奶的叹息甚至带来一种诡异的氛围(因为奶奶一词是有着生死岁月不定的表情)。其实奶奶这里可以很方便的用一两句顺便写出那个情境,那个时间和地方,正好和此时此地对比。但是没抓住,显得太抽象,缺乏时空情境而显得诡异。稍嫌过度之处是写“在鲜艳的/橙子升起的金字塔前”之处。这个特琐屑之处, 大费笔墨太费劲,会干扰整个诗意。当然,“升起金字塔”,写得这么宏大,是不是有反讽效果,我也把握不准。
最后,说一下这首诗的形式。这首诗字句排列很整齐,是有意在做一些硬性的形式规约。任何强制性的压力(越无理),同时也是兴奋性的刺激(越兴奋)。它会激发人的创造性能量,带来各种意外的惊喜。因此,诗人有时会有意地给自己设定一些形式规定,来刺激自己语言的创造性。具体在这首诗中,这个字数整齐排列的形式下,节奏的自然、从容,这是让人喜欢的一点。但也有两处唱破音的地方:“的小街回不到真的家”,“的深浅不一阴影里我”,这种以助词“的”开头的句子,算是犯了忌。即使是从前一行顺承下来的,还是很别扭很难堪。因为每一行的开头,可是个很珍贵的重点位置,是关键的实词重音得以突出、定调的地方,却让这么个毫无独立性的上不了台面的弱音“的”字坐着,实在是不得体。这体现出语言能力的欠缺,因为避开禁忌正是展示诗人高超的语言能力之处:总能找到意思准确又适合规则约束的恰当的词。因为这两处破音流露出的无能,这个自设的硬性规定(选定高难度系数的花样动作本来是为了炫耀)非但没因意外的精彩带来收益,反而因出丑而亏了本。
写这么多,费这么大劲,所谈的都是一些特别细微琐屑之处。不过诗艺所追求的完美要求我们的就是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从最细微之处体察,去努力完善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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