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犟读诗:李少君《回乡记》
作者:王犟 2018年01月04日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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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湘记
李少君
那个叫萝玛的咖啡馆我没见过它
它也没见过我,所以门半闭半开,两侧的迎宾小姐
听我说普通话,一时没反应过来怎样招呼我
那个叫陈家米粉的小餐厅似曾相识
它也似乎记得我,所以那半碗肉丝米粉
为表示热烈,辣得我差点流下了眼泪
那个叫黛丽丝的美发店我不熟悉它
它看着我也很陌生,所以它冷着脸
对我这样只剪个短发的不速之客有意怠慢
那个叫碧洲公园的地方我以前常去
它也很了解我,所以老榕树里的和风扑过来
宛如老友相拥,对面的东台山恍惚冲我眨了一下眼睛
那我曾经常对着朗诵的涟水河
对我当然印象深刻,我曾献给它无数的诗歌
猛一见到消失多年的我,流速一下加快
河边草木也有些小小的激动
那突如其来的故乡的小雨显然也知道我
我也觉得它很亲切,它打湿了我的头
但柔和得仿佛只是亲人抚摸了我一下
对面母校大门里轻盈走出一位白衣少女
她好像认识我,我也看着很面熟
她仿佛二十多年前隔壁班的女生,先是冲着我一笑
然后害羞地低下了头
、
王犟读诗
李少君这首《回湘记》是一首典型的写得成功的“黏贴体诗歌”。
之所以称其为“黏贴体”,是源于他的诗写手法完全符合我定义黏贴体诗歌时的基本要素,即“整首诗歌=象+象+象+......+象”的基本格式(这儿的象,可以是物象,也可以是意象,这儿暂不做详解)。
单就本诗的黏贴要素来说,亦即:回湘记=萝玛咖啡馆+陈家米粉的小餐厅+黛丽丝美发店+碧洲公园+涟水河+小雨+母校大门
简单么?简单!好诗么?好诗!能够把简单写出精彩的才是艺术,能够把简单写出诗意的才是本事。从艺术性和修辞法审视,作者的笔墨会不自觉地闪现出某些技巧性的东西。这种技巧不是刻意的,是底蕴所然的水到渠成。
比如题目用“回湘记”替代“回乡记”是一种高妙,湘既是乡的特指,又是陌生化语言的运用。题目忌“俗”,是所有作者需引起注意的。
比如前四节四个“所以”的运用,把本来一种平述的并列关系用因果表达出来,提炼出了作者骨子里的的特有的韵致。
再比如修辞格的运用,第一节运用了诙谐和吊诡,第二节运用了拟人,第三节运用了反讽,第四节运用了情趣,第五节运用了夸张、臆想、狂晕,第六节运用了联想,在最后一节运用了特写镜头和画外音。
综上所述,我并无意强调什么唯技巧论,而是希望写诗的朋友能够锻炼出一种驾轻就熟、容技巧于自然而然的一种天衣无缝的诗写能力。就像这首《回湘记》,在架构相对机械和简单的书写中,能够提新,能够出趣,能够点石成金,即使是用一种现象表达另一种现象,用一种事实表达另一种事实,也通过融汇贯通的手法描绘得超然不俗。
我常说,读诗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不会把简单的品出其复杂,就是没有投入;不会把复杂的品出其简单,就是没有知性。投入和知性就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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