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治身」一詞,初作「擲身」,但「擲身」爲「縱身而躍」之意;又改「棄身」,不佳,不能與後文相屬;又改「殺身」,則解劍平康二句無落腳處;又改「致身」,案「致身」原指獻身,後多用爲出仕之典,如此則後三句皆解釋所以「輕致身」之因,可通,然全詩從少年不修行檢立意,橫加一「不致身出仕」之句,終覺突兀;卒改爲「治身」,首句總起說遊俠少年不治身修行,後三句分說意氣縱恣、家富贏財、好取美色,次句謂諸少年意氣相引,羣聚走馬招搖,氣折仇敵,三四句謂竟日遊樂,飲酒成醉之後,至曲巷娼家求取美色縱情,醉意之下,徑解千金之劍抵值,娼家美人皆爲其豪擲千金所動容吸引。「賺得」一詞原欲改爲「換取」,然「換取」爲自身有意之主動行爲,難以點出「醉」字,究不若「賺得」一詞脫然無意,瀟灑自成。)
遊俠少年輕治身,相從走馬讋仇人。
醉來但解千金劍,賺得平康第一春。
醉來但解千金劍,賺得平康第一春。
注释:
1.「治身」:修身。《三國志·呂乂傳》「乂歷職內外,治身儉約」,《滕胤傳》注引《吳書》「胤年十二,而孤單煢立,能治身厲行」。
2.「讋」:音折,懼怕、震懾之意,常用作使動詞,如唐·駱賓王《古從軍中行路難》其二:「長驅萬里讋祁連,分麾三命武功宣。」又,《新唐書·李密傳》:「決兩陣之勝,噫嗚咄嗟,足以讋敵,我不如公。」
3.「千金劍」:《呂氏春秋·異寶》:「(伍員)解其劍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劍也,願獻之丈人。』」喻極貴重之劍。
4.「平康」:唐長安有平康坊,亦稱平康里。唐·孫棨《北里志》序:「諸妓皆居平康里,舉子新及第進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館殿者,咸可就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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