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鹏城,男,1987年6月出生,绍兴上虞人,文学学士,自幼喜爱文学、历史,系绍兴市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检察官文联文学影视音乐舞蹈协会会员,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等报刊发表各类宣传稿件数百篇,被绍兴越城区委区政府授予“2011—2015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曾获全国法制好新闻一等奖等;第八届浙江省检察好新闻一等奖;两次荣获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检察日报》社第九届全国百名优秀通讯员。有诗歌、散文发表于《检察日报》《中国少年报》《温州大学报》《交通旅游导报》《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开设个人原创诗歌微信公众号“小城的诗”。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