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作于2009-02-03 想没想过:去抢一部分先富起来人的钱? 漂流的冰山的发问震耳欲聋。反正我是不敢富了,与其被抢,还不如早点穷下去。然而,博友的发问确实话中有话,且本人十分认同。
合法致富、勤劳致富,谁富谁光荣;
腐败致富、欺诈致富,谁富谁可耻!
先富也好,后富也好,合法就好;
穷也罢,富也罢,违法必究。
法治社会,法要公平,不公之法,理应修正;
执法犯法,罪加一等,违法不究,民不聊生;
最大的腐败,莫过于司法腐败;
最大的不公,无异于执法犯法。
金融腐败、商业贿赂、权钱交易、欺诈百姓,决不是立法本意。
不合法的富人,理应受到法律惩处。
违抗法律的穷人,也不能姑息迁就。
只有依法评判,
穷人才愿富,
富人才敢富,
社会才公平,
国家才安宁。
注释:
曾发里许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6d88200100ckt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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