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伟大创举,也是我国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有自己独特的组织形式,完整的工作原则、制度、程序,严格的工作纪律,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因此许多国家把人民调解誉为“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够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可以积极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同时,还能够起到党和政府以及审判机关的助手作用。人民调解实行免费,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不需向调解组织支付任何费用。
人尽其才息纷争,
民保于信有贤能。
调停矛盾凭法理,
解铃也须依章程。
2019.06.19.昆明
民保于信有贤能。
调停矛盾凭法理,
解铃也须依章程。
2019.06.19.昆明
注释:
注释:自幼喜欢文学,酷爱诗词歌赋。希望推门而出就是自然的美景,信手拈来便是美丽的诗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246号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