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勿忘国耻记南京,
满地缁衣眼泪盈。
燕子矶头吞旧恨,
紫金山麓吐新声。
屠城倭寇无人性,
护市英豪有抗情。
腊月十三公祭日,
中华雄起保和平。
满地缁衣眼泪盈。
燕子矶头吞旧恨,
紫金山麓吐新声。
屠城倭寇无人性,
护市英豪有抗情。
腊月十三公祭日,
中华雄起保和平。
注释:
2019年12月13日,是第6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铭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希望爱好和平的人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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