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作于故乡
在八岁的那年
终于在老师、阿姨的盼望下
离开了我“统治“的幼儿园
那灯市口小学又多了个我这位神仙
在刚上学那天打架我的旧病复原
只因同桌越过我给他规定的界线
老师把我拉在一边批评
一生气我把半个教室课桌掀
吓坏了那年轻的女老师
她把我的所为向校长鸣冤
校长给爸爸打电话提意见
但他在京剧团开会只能让妈妈领衔
但妈妈嫌丢人一口回绝
无奈又让空政办公室叫个战士去接
事后学校要我写检讨爸爸写保证
才让我上学把书念
因我老欺负同学
弄得有些家长跟在上学的孩子后面
有一次上学的路上
见前面一小子曾告过我的“状”怒气难咽
上前踢他一脚、却招来了后脑勺一巴掌
震得我七窍冒烟
原来是他叔叔来当保镖
确保他的人身安全
注释:
(摘自本人微博),此诗属本人原创,资料来自《阎肃人生》。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246号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