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韩子曰:“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然以相识之泛泛,跨千里之迢迢,别父兄以随其夫,离乡井而适异域。何也?盖用情之深也!
庚寅以降,吾以穷困之身,数易其业,频迁所居,累妻及女,逾而立之年尚未有置锥之地。然妻以翟氏之德,孟光之贤,历白山黑水而至山东,抚幼女于支离,助拙夫于窘惶。是以夫妻之相知,贵相知心。时维庚子巧夕,相识十载,遂为歌诗二首,以赠吾妻。
其一
北陆初相识,
斯须竟十年。
才疏三业易,
贫极六居迁。
沽酒文君肆,
为炊野老边。
漂沦终不弃,
偕老并双莲。
其二
黑水杳千重,
浮山漫郁葱。
乡思萦晓月,
梦语寄长风。
步步随夫主,
凄凄别妪翁。
事时难尽意,
秋半待相逢。
北陆初相识,
斯须竟十年。
才疏三业易,
贫极六居迁。
沽酒文君肆,
为炊野老边。
漂沦终不弃,
偕老并双莲。
其二
黑水杳千重,
浮山漫郁葱。
乡思萦晓月,
梦语寄长风。
步步随夫主,
凄凄别妪翁。
事时难尽意,
秋半待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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