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地处呼玛县东北部、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东麓、呼玛河左岸、东和北与鸥浦乡接壤,南和西南与兴华乡、韩家园镇毗邻,西与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相连,2018年,区域面积514.37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006人。1953年,国家为安置世代在深山老林游猎的鄂伦春族建立白银纳村,属十八站鄂伦春族乡。1975年,改名白银纳大队。1984年初,鸥浦公社改为鸥浦乡;8月,析鸥浦乡西南部置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截至2019年10月,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下辖6个行政村。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不多,只有春节、氏族的“莫昆”大会和宗教活动“奥米纳仁”,还有篝火节。主要节日是农历新年。流传于鄂伦春自治旗三人表演的黑熊搏斗舞,模仿黑熊搏斗嬉戏的内容,极富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特色。表演时互相吼出“哈莫”、“哈莫”的声音,先由两人表演搏斗,最后第三者上来劝解。鄂伦春族的音乐以“赞达温”山歌曲调为主,高亢清透,伴有延长音和颤音,优美动听。“赞达温”的歌词即兴添加,语言朴实,感情浓烈。仅有的一种乐器是叫“彭努哈”或“卡木斯堪”的口弦琴,音量虽微弱,但能吹奏出各种曲调。
猎枪跨马行天下,
来自森林。
热爱森林,
萨满传承延续今。
下山走向新时代,
“篝火”欢欣。
“哈莫”欢欣,
“彭努哈”琴幸福音。
来自森林。
热爱森林,
萨满传承延续今。
下山走向新时代,
“篝火”欢欣。
“哈莫”欢欣,
“彭努哈”琴幸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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