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五月十六日,晴天霹雳。是夜,雷电交加,风雨大作,思绪万千,久不能寐。
遥想当年,也曾日夜奋战执法一线,风雪无阻,不问寒暑。
虽多次惊心动魄、危险闯关,幸总能遇难成祥、逢凶化吉,交结诸多战友兄弟,留下瞬间美好回忆。
实难想,昔日领奖台上珍贵合影,竟成千古绝唱、此生永别!
谨以此文,致敬逝去的战友和不悔的青春。
愿在天国永远只有笑容,没有痛苦;永远只有欢乐,没有悲伤。
英雄,一路好走!
滨海之东,马鞍宵寐,灾凶暗渡钱塘。
想亭山内外,尽汗洒奔忙。
自出警、沿途设卡,狠查违法,声势方张。
起风波、灯灭凄凄,黑夜茫茫。
降传噩耗,便晴天、霹雳癫狂。
纵宇宙洪荒,时光逆转,魂断离殇。
照相笑容仍在,心神恍、暴雨汤汤。
愿风云长永,英灵千古流芳。
想亭山内外,尽汗洒奔忙。
自出警、沿途设卡,狠查违法,声势方张。
起风波、灯灭凄凄,黑夜茫茫。
降传噩耗,便晴天、霹雳癫狂。
纵宇宙洪荒,时光逆转,魂断离殇。
照相笑容仍在,心神恍、暴雨汤汤。
愿风云长永,英灵千古流芳。
注释:
陈永虎(1975年4月-2023年5月16日),男,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马鞍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一级警长。 2023年5月16日凌晨,陈永虎带队在马鞍街道汇商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面对强行冲卡的越野车,临危不惧、坚守职责,遭受车辆冲撞、被拖行700余米,身负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8岁。曾荣获浙江省公安厅G20峰会安保先进个人、平安绍兴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七次,出色完成了全省首批“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日前,浙江省公安厅追评陈永虎同志“最美浙警”;中共绍兴市委、柯桥区委发文决定追授陈永虎同志“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柯桥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柯桥区委、区政府追授陈永虎同志为柯桥区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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