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此诗是同构三诗中的第一首,可被简称为“问答”诗。另两首是“到场”诗、“名实”诗。
此诗的写成,先于我的另一诗《到场与到场正当性》。两首诗的写成,标志着对一个可复用的结构或“结构类词牌”的发现。两首诗同构,都是对“被直接赋予的行为正当性,自足的行为正当性,错位”的书写。一个与“邀请与到场结构”相关,一个与“问答结构”相关。不过,到场与回答,在“尝试着做后,是否容易被拦截”上存在差别。
被问的人沉默了
没有被问的人反而回答了
是只有被问的人
才有足够的回答正当性
还是只要有足够的回答正当性
就可以回答
曾替
答不上来的同伴
或不怎么愿意答的同伴
回答的人
显然赞同后者
曾因手机是自己的而回答的
没有被问的人
显然也赞同后者
没有被问的人反而回答了
是只有被问的人
才有足够的回答正当性
还是只要有足够的回答正当性
就可以回答
曾替
答不上来的同伴
或不怎么愿意答的同伴
回答的人
显然赞同后者
曾因手机是自己的而回答的
没有被问的人
显然也赞同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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