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史振楠,营口大石桥市永安镇辉庄村村民。2023年本地突发持刀伤人事件,一名女子受伤。史振楠与村民刘旭祥挺身拦阻凶徒,及时报警、救助伤者。2024年1月,二人被授予大石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危情忽临石桥乡,
振楠侠义豪气扬。
不惧凶徒施恶暴,
敢凭赤手护民康。
满身正气标风骨,
寸寸丹心耀故乡。
辽畔布衣怀大义,
仁心长焕似梅香。
注释:
我与振楠相识,对其英勇行为钦佩。当今社会大力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褒奖平民英雄,以善行感召人心,让正义之风蔚然盛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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