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大旗耀中华

作者:2018年03月09日 13:31 浏览:413 收藏
题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
——祝贺“五四”宪法颁布63周年

六十三年前的中国,红旗如火,
六十三年前的中国,华夏放歌。
六十三年前的中国,百废待举,
六十三年前的中国,生机勃勃。

那一年,一部宪法照亮了祖国山河,
镰刀斧头开辟的天地,受到了法律的重托。
六十三年风雨中,我们懂得了自力更生,
六十三年坎坷里,我们学会了依法治国。

党中央号召我们自力更生自主创新,
习主席带领我们“两学一做”从头越。
如果我是一块砖
我就用法治精神去构筑祖国繁荣昌盛的大厦,
如果我是一棵草
我就为祖国法治的春天奉献自己那一抹绿色!

                         2017年10月1日 昆明
注释:
曹文瑛,笔名华子、华子牛牛。热爱新、旧体诗歌、藏头诗以及散文创作等。曾投身军旅,从事外文翻译,亦尝试外文诗写作。在四十余年的业余文学创作中,有部分诗歌、散文获奖,并入选相关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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