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作于2007071521在进京的列车上
早已过了不惑之年,
仔细想来,
还有很多事情却是大惑不解。
为什么鱼吃鱼是天经地义的?
为什么人可以吃动物,
动物就不可以吃人,
人更不可以吃人呢?
也许,
这只是人讲的道理,
而不是鱼讲的道理,
更不是人以外任何动物讲的道理。
道可道,
非常道。
理可理,
非常理。
天下之道,莫过于无道。
无道之道,所以为道。
道,
自然也。
人道,人之自然也;
物道,物之自然也。
天下之理,莫过于无理。
无理之理,所以为理。
理,人伦也。
伦理,
人之主观也;
物理,
物之主观也。
天下自然万物,
各有其道,
各有其理,
难以为同。
不同,
谓之道,
自然之道;
无异,
谓之理,
人伦之理也。
顺之者倡,
逆之者亡,
人道、
人伦之要也。
生命无贵贱,
来去皆自然。
吃鱼的人,
是为了生命延续;
吃鱼的鱼,
也是为了生命延续。
为了一个生命,
却牺牲了另一个生命,
可谓无道之道。
然而,最无道者,
莫过于自我毁灭。
人体炸弹,
谓之恐怖;
环境污染,
无异于自绝。
自然之道,
在于和谐;
和谐之主,
只有人伦。
人类之尊在于此,
人类之光在于斯!
鱼可以食鱼,
人不可以吃人,
更不可以自我毁灭。
恍然之悟:
为了生命,
应当用生命悍卫阳光,
应当用生命悍卫空气,
应当用生命悍卫土地,
应当用生命捍卫真理,
应当用生命悍卫生命的延续。
注释:
曾发里许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6d88200100ab0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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