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晓松多次在播放量达数亿次的个人脱口秀节目《晓松奇谈》里谈到《扶桑》,称“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让他“热泪盈眶”。

作家严歌苓
作家常常为了心目中的读者而写作,这潜在的理想读者能理解他作品的内涵并以其自身的经验教养达成对话关系。一部文学作品拥有越多理想读者,它被传播的范围就越广,成为经典的可能性也越大。长篇小说《扶桑》从1995年发表至今整整20周年,其间引发无数高等院校文学专业人员研究的兴趣,也俘获了大量的文学爱好者,人民文学出版社特此重新出版了这部关于十九世纪北美洲移民浪潮的史诗般的作品。
可能因为常居海外,对各国历史文化深怀兴趣的高晓松先生对《扶桑》这样一部反映东西方文化对比及移民主题的文学作品别有会心,他多次在播放量达数亿次的个人脱口秀节目《晓松奇谈》里谈到《扶桑》,称“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让他“热泪盈眶”。遇到这样的读者是幸运的,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就需要经过这样的传播、再传播来获得更多读者的品鉴,从而奠定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扶桑》,严歌苓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11
《扶桑》当年的发表过程堪称奇特。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严歌苓只身涉过重洋,到美国苦读写作学,攻读艺术硕士学位。其时她患了严重的抑郁症,常常处于近乎疯狂的写作状态中。长篇小说《扶桑》写作于此时,完成之后她陷入严重的自我怀疑。后来她看到台湾《联合报》征文启事,遂以一个无名的写作者投稿,竟意外地斩获第一名10万元大奖。所以,如果没有这次贸然投稿,《扶桑》的手稿也许会和她写作的其他好多成品半成品一起被塞在地下室某个箱子里,永不见天日。
这个时期的严歌苓独处异国他乡,作为一个东方人置身于西方世界多元文化价值体系中,是极度敏感而脆弱的。所有尖锐的疼痛投射在这部小说里的主人公扶桑——一个半世纪前北美第一代华人移民身上,将严歌苓体会和理解的东方伦理和盘托出。《扶桑》可以说是一部残酷的移民血泪史,是东西方两种文明、两个种族之间曾经对立、猜忌、误解的历史。扶桑笨拙而雍容的体态、慈憨寡言的心性、饱受摧残的经历,对近代整个东方世界都具有高度的象征性。但扶桑这个形象仍然是极其复杂的,不只是单单作为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形象;她与白人少年克里斯和唐人街大佬大勇的关系、她的顺受与选择,她的退与进,都包含了太多的内涵,多由东方民族的文化基因所决定。作者对那个大时代没有做简单化的处理,而是以灵动的笔墨极富才华地描写了北美大陆博大广袤荒凉同时又是创业者和冒险家天堂的生机勃勃的景象,还有扶桑置身的唐人街滋味重重的繁复气息。在白人和华人双向的误解与对立中,冲突在所难免,而对异质文明的好奇也同时在双方生起,并进而趋向某种程度的理解。这部小说不是简单地描写血仇,恰恰是通过扶桑这位女性所表现的无边的爱与宽宥,来呈现不同文明与种族间的差异性、矛盾的复杂性、人性的多重性。惟其如此,对这部小说和其中的人物才产生了多种解读甚至误读。所以,对这样一部多重内涵的文学作品,重读及细读是必要的。

19世纪移民美国的华人
一、 华人的受难史与作者的移民身份
扶桑,一个被贩卖到美国西海岸为娼的“不小巧”的女子,因其古老的东方特色:嫌短嫌宽的脸型,二寸八的小脚,乌黑庞大的发髻,温顺的眼神……吸引了众多白人男性及少年克里斯,成了西方欲望的对象。克里斯对妓女扶桑的最初兴趣除了顽童追逐廉价娱乐的热情之外,还包含了潜意识中尚处于萌芽状态的西方殖民者对东方的征服欲,带有种族优越感的东方迷恋以及骑士般居高临下的拯救幻想。
扶桑的身体在白人的观看中,不是单纯的生物体,而是来自于东方的历史、伦理、政治等等意蕴复杂的集合体,她身上迷人的挂饰、华丽绣衣上盘根错节的纽扣、繁复多样的头饰都神秘暧昧,甚至连磕瓜子这个动作都充满着不可思议的情色气息。
但是十九世纪东方与西方、男性与女性间深如鸿沟无法跨越的等级差别,终以一场暴乱呈现:“1871年7月,数以千计的失业工人到旧金山中国城实行暴乱,他们抢杀华人,焚烧住宅和商店。警察花了三天的时间才算平息了暴乱。”
扶桑在这场暴乱中遭遇的性暴力让她看到自己与克里斯之间无法跨越的文明鸿沟,她从对方企图施与的拯救中挣扎出来,一身重绣地嫁与临刑前的唐人街大佬——无法无天、杀人越货的大勇。这是愚钝的扶桑清晰明确的选择。就像她脱掉了美国人的拯救机构给她穿上象征 “新生”、回归“纯洁”的白衣。她有一天把宽大的白麻布衬衣脱了,又换上自己的红绸衫,“那血污和破旧的红色绫罗是她的原本,已成了她的肌肤。那罪一般的深红是她本性的表征。没了它,她的形状和色彩就流失了,化成了乌有。”她坚守的是本分的即使是低贱的自己。在美国西海岸这个城市里等级链中的最低贱者用这样的姿态和动作凭着强韧的生命本能而触碰、无视于种种世俗藩篱。
然而,她曾经的存在并没有使这些藩篱消解,“这位美貌的妓女谜一样出现在这个码头,谜一样成了许多事物的核心,又谜一样消失了。”
严歌苓以一个底层女性的命运遭际来呈现文化、种族间对立的残酷性。最终,这个形象的多重意味,恰恰体现了作者对几代移民的文化边缘化境遇的困惑。小说中的“我”不断地与扶桑构成对话关系,将扶桑的处境与今天第五代第六代移民的处境连接起来。
二、 《扶桑》讲故事的方法
严歌苓不是中国八十年代先锋文学活动的主将,但她在国内时期的早期创作已显露出对叙事形式的兴趣。当她移居美国并系统地学习了西方小说创作理论后,她说自“一九九〇年赴美后,学会了大量的技巧”, “我觉得写小说就应该是实现自己在道德、美学和政治上的抱负的过程。其中美学当然是第一步的,语言是首要的。”在创作实践上,“就是要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写尽,包括哲学、美学上的尝试,文学形式上的实验……我把我的这些花招、跟斗、把势都玩尽了就好了”。
研究者指出,《扶桑》有一个复合性叙事框架,第二人称、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交错登场。在把第三人称作为主叙事的同时,融合了第二人称和第一人称叙事,并且对叙事主体加以改造:“我”进入了故事空间,直接与人物对话、交流,却又不参与事件,“我”本身仍然留在话语空间里;“你”的叙事极大地增强了故事的历史真实性,其视角又补充了“我”因不参与事件而留下的观察和情感感受死角。这种处理与通常所见的第一、第二人称叙事颇为不同,极富创造性。
三种人称的复合叙事,使叙事力量无比强大,可以随意中断事件的逻辑发展进程,让不同的叙事主体超越时空而共存。比如扶桑与克里斯的初次见面,开始的第三人称叙事那一段,在全知视角观照下,视点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叙事聚焦人物先是扶桑,次是克里斯,从“她看到”到 “他看到”“他想到”。然后变换叙事视角——“你”的所见所思所想。随后是“我”从隐身处出现,站在扶桑的对面,与扶桑开始了对话。由于这个第一人称叙事者虽进入故事空间却又不承担故事角色,所以能无所不知,那么此时的聚焦人物只能是扶桑,也就是“你”——你怎么看,你怎么想,你的感受如何。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交错叙事,变换视角,展开扶桑和克里斯两位焦点人物——有时还有大勇——之间的奇异关系,第一人称叙事者“我”则成为这情节链上的装饰物,犹如乐谱上的装饰音,使整部作品的叙事变化多端而又绚丽迷人。这大大增加了读者的阅读难度,《扶桑》成为了一部不是人人都能轻松阅读的小说。
比如严歌苓在某个情节的进行中,会突然停下来,插入叙事者“我”的话:“让我来告诉你这是怎样的奇观:两千多个白种男童向中国妓女求欢,其中最小的八岁,最大的十四。史书上把这称为‘最奇特的社会现象……风化上的一次最猖獗的传染病。……百分之五十的男童对中国妓馆有规律性造访,百分之九十男童嫖妓经济来源为校中餐费和糖果花销……’”
《扶桑》所讲述的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起、承、转、合,发展、高潮、结局,皆具有传统小说结构特征。同时,《扶桑》又是在不同的层面上展开故事的,这些不同层面分别对应了作者对爱与恨、善与恶、东方与西方、文明与野蛮的审视和思考。

百年前的唐人街
三、 文献实录与艺术虚构相结合的独特文本
《扶桑》的写作是在大量阅读了文献史料的基础上完成的,小说中不断穿插文献摘录,以历史的真实性来建构小说里人物活动的场域。用第一人称“我”不断插入叙事,使“我”与扶桑之间完成跨越时空的“对话”、议论、品评,使叙事者进入了故事空间,并使叙事者的空间与人物扶桑的空间合为一体。
《扶桑》的行文里,不断地描述一百多年前的美国社会文化氛围,重建当时美国华人生活的细节,以达到写实的效果。一方面,借助“一百多部史书”记载的华人历史“史料”,形成一种话语权威,使故事得以超越真与假、写实与虚构的素材局限,令读者直达作品的“意义”———作者的道德、政治和文化隐喻。另一方面,使历史叙事的“过去性”演化为过去与现在的融合———百年前的人物与现在的“我”的对话,造成读者阅读时进入奇异的语境中,大大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作品中反复提及的 “一百六十本”记载华人华侨血泪的史书,围绕着扶桑与克里斯恋情而展开的一百二十年中西文化冲突的描述,使作品的历史探究、现实思省与价值判断昭然若揭。严歌苓在《扶桑》中的叙事表面上极为冷静,但她的激情和冲动往往在冷静的审视和平静的叙事之中强烈地宣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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